随心影视公司诉苏州拓特公司播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52fw.cn 04-08 次遇见
原告北京随心影视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40号099室。
法定代表人张立涛,总司理。
委托署理人吕恕光,北京市新出发点状师事件所状师。
被告苏州市拓特告白流传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三香路6号开辟大楼1401室。
法定代表人任佳,总司理。
委托署理人刘伟,北京市商安状师事件所状师。
原告北京随心影视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随心影视公司)诉被告苏州市拓特告白流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拓特公司)播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构成合议庭,公然开庭举行了审理。原告随心影视公司委托署理人吕恕光,被告苏州拓特公司委托署理人刘伟到庭到场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闭幕。
原告随心影视公司诉称:我公司于2001年11月30日与苏州拓特公司签署了一份《供片合同》,约定我公司将电视持续剧《少林血禅》在江苏省的播映权售与苏州拓特公司,代价为每集6000元,共24集,播映费总计144 000元;其他母带的成本费、复制费、邮寄费等计6240元,播放规模是江苏省。苏州拓特公司应于合同签订后60日内后将所有金钱汇入我公司指定的帐户,合同还约定了违约责任及合同的履行地。签约后,我公司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将《少林血禅》母带邮寄给苏州拓特公司,该公司也已现实收到,但苏州拓特公司迟迟不履行付款义务,举动组成违约,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苏州拓特公司付出播映费、邮寄费、母带费、复印费共计150 240元,付出违约金19 800元,违约金的计较依据是截止到告状之日止总款的万分之二。诉讼用度由被告负担。
被告苏州拓特公司辩称:差别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对原告陈述的签约历程没有贰言。但原告出具的授权书表白其得到的授权限期是2000年1月1日至2002年 12月31日,而与我公司签署的合同约定自签约之日授权我方两年的刊行权,如许就超出了原告的权力限期,原告的权力有瑕疵,也答允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两边对合同履行附加了终止前提,我方过期不付款版权主动回归原告。原告把带子寄过来后,我们没有刊行出去,只要不付款,版权就主动回归原告了,我们只需包管带子不再传播出去。在版权回归原告后,我方就损失了权力,既然我们没有播出权了,就意味着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终止了。另外,两边也没有约定违约金。
本案在审理历程中,原告随心影视公司向本院提交如下证据质料:1、《授权书》,证实原告经黑龙江电视台授权,在授权限期内(2000年1月1日至2002 年12月31日)享有电视剧《少林血禅》的海内电视刊行权;2、原告于2001年11月30日与被告签署的《供片合同》,证实每集的代价、播放的规模、合同的限期等。3、增补证据两份,电视节目检测陈诉原件和苏州广播电视报的复印件,证实《少林血禅》一剧已在苏州广播电视台播出,被告将原告的电视剧用于营利性播出。
被告苏州拓特公司对原告随心影视公司提交的证据1、2 的真实性没有贰言,对于增补证据,认为原告没有在举证限期内提供证据,不该许可。在法庭许可原告提供增补证据后,被告拒绝对增补证据举行质证,并认为证据无法证实是被告把电视剧卖给了苏州广播电视台。
被告未向法院提交任何证据质料。
随心影视公司在庭后增补的署理意见中称,黑龙江电视台的授权书内容应理解为:我公司有权在2002年12月31日从前对外转让播出权,至于转让时间可以不受时间限定,我公司并没有越权。
经审理,本院查明如下事实:
2000年12月26日,黑龙江电视台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书的首要内容为:电视剧《少林血禅》版权归黑龙江电视台全部。现将海内电视刊行权授权于随心影视公司(不包括港、澳、台地域)。授权限期为两年(200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止)。
2001年11月30日,随心影视公司与苏州拓特公司签署《供片合同》,约定随心影视公司向苏州拓特公司提供电视持续剧《少林血禅》播映权,播出规模是在江苏省内播出,播出限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随心影视公司包管拥有该剧的刊行地域版权,包管在苏州拓特公司授权地域差别时刊行其他电视台或片商;包管在收到苏州拓特公司所付节目预付款(合同总额50%)后十日内根据苏州拓特公司选择的磁带型号将该剧整套播出带寄往该公司等。苏州拓特公司包管在收到协议之日起两周之内将本合同书及其复印件盖印后寄回随心影视公司(以邮戳为准),过期随心影视公司有权力认为苏州拓特公司主动放弃本次互助。苏州拓特公司在未付出预付款之前不得将该剧样带、宣传画等相干质料交给任何第三方,由此给随心影视公司造成的丧失由苏州拓特公司卖力补偿。苏州拓特公司赞成以每集人民币 6000元,24集共计人民币144 000元的代价购置该片在授权规模内的电视播出权。苏州拓特公司还应就随心影视公司提供该片播出带付出响应的成本费、复制费和邮寄费共计6240元。以上共计150 240元,苏州拓特公司应在合同签署后60日内将上述150 240元汇入随心影视公司指定帐户,过期逐日加收合同总额10%的罚金,过期凌驾30日苏州拓特公司所购置的处所版权将主动归回随心影视公司全部。随心影视公司不再退还苏州拓特公司已付出的预付款,因此给随心影视公司造成的统统经济丧失由苏州拓特公司卖力补偿。
随心影视公司在签约后未收到苏州拓特公司预付款的环境下,将该剧的整套播出带寄给了苏州拓特公司。苏州拓特公司至今仍未向随心影视公司付出任何用度。
《少林血禅》一剧于2002年8月在苏州5套糊口资讯频道播出,《苏州广播电视报》也对此举行了预报。
合同履行时代,当事人两边对权力瑕疵问题未举行调停。
本院认为,随心影视公司与苏州拓特公司之间签署的供片合同,以随心影视公司将电视剧《少林血禅》的播出权授予苏州拓特公司在江苏规模内播出为首要内容,应属播出权转让合同。
根据合同划定,合同签署后,苏州拓特公司应先付出预付款,然后随心影视公司寄出电视剧的播出带,但随心影视公司在未收到苏州拓特公司预付款的环境下,基于对合同的信守和对方履行合同的信托,先履行了合同义务,将电视剧整套播出带邮寄给了苏州拓特公司,苏州拓特公司也收到了播出带。按合同约定,合同签署后苏州拓特公司就得到了《少林血禅》一剧在安徽省的播出权,而邮寄和收到播出带则意味着苏州拓特公司的播出权从抽象的权力酿成了具有行使的实际可能性的权力。至此,其客观上得到和节制了涉案电视剧的播出权。
本案的第一个争议核心是随心影视公司是否有官僚责备部的合同价款。本院认为,电视剧的刊行与播出是影视行业的特定用语,按照影视行业的凡是理解,播出是刊行的目的和成果,刊行权观点的内在和外延涵盖了播出权观点的内在和外延。因此,授权他人播出的时间应受到本身从版权人哪里得到的刊行时间的限定。本案中,随心影视公司授权他人播出电视剧的时间也应受到本身得到的刊行权时间的限定。随心影视公司关于授权内容的诠释本院不予支撑。根据随心影视公司与黑龙江电视台之间的授权,随心影视公司在海内享有电视剧刊行权的限期为200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其与他人签署的播出合同的授权限期也应限于该段时间内,而随心影视公司与苏州拓特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播出限期为自2001年11月30日起两年内,显然超出了黑龙江电视台的授权限期。
对于2002年12月31日之后的播出限期部门,因随心影视公司其时未取得此段限期的刊行授权,其举动属于无权处分。依据合同法的划定,作为无处分权人的随心影视公司可以与苏州拓特公司签署合同,但合同签署后应取得权力人黑龙江电视台的追认。依据著作权法的有关划定,苏州拓特公司有义务对版权问题举行审查,但其明知权力有瑕疵,在履行期内既没有要求追认,又没有昭示终止履行合同而是在诉讼中作为不付款的抗辩来由,主观恶意明明。根据有偿原则,随心影视公司如要取得2002年12月31日后的刊行权必将向黑龙江电视台付出响应对价,但随心影视公司至今未向法庭提供其在合同履行期内奉告黑龙江电视台越权处分举动并取得黑龙江电视台追认及将追认证实送达苏州拓特公司的证据,答允担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现履行限期已过,得到授权已无意义,故本院认为其将该段限期的播出权授予苏州拓特公司并获取响应播出用度的举动没有正当依据,应确认为无效。随心影视公司无权就超出本身权力规模的好处提出要求,其无权得到超出 2002年12月31日之后部门的播出费。
思量影戏电视行业关于播出权授予的行业老例,一般是根据得到播出权的时间是非来决定播出用度,在约定的授权限期内可反复播放,但最先第一年因为告白效应好等因素播出权用度要远远多于一段时间之后反复播出的用度的纪律,本院将2001年11月30日至2002年12月31日之间的播出费酌定为11万元。加上相干的成本费、复制费、邮寄费6240元,合同总用度应为116 240元。
本案的另一核心在于,两边的合同关于“过期凌驾30日苏州拓特公司所购置的处所版权将主动归回随心影视公司全部”的约定,是否属于合同效力终止的条款。原告认为,该条款不是对合同终止前提的约定,该条款的目的在于当被告真的不履行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时,原告除根据合同的约定可以追究被告的违约责任外,依据该条款也可同时限定住被告在违约的环境下,可能存在或扩大产生的进一步著作权侵权举动,完满是本着掩护履约方的原告好处拟定的。苏州拓特公司既然已经播出了,原告可以追认其有权播出,只要付出播出费就可以了。被告则认为,该条是两边对合同终止约定的前提,当被告不履行付出义务时,播出权就主动回归原告,履行标的不存在了,合同便了结止。因此,本案不是违约,而是侵权。本院认为,合同约定与合同履行是两方面的问题。法令对合同约定的诠释要遵照两边配合的意思暗示及合同整体的寄义。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是“过期凌驾30日苏州拓特公司所购置的处所版权将主动归回随心影视公司全部。”,这里,要害的用词是 “主动归回”。合同法第96条划定相识除合同的凡是方式是主张排除合同的一方该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达到对方时排除。当事人在本合同中有别于合同法的划定,夸大“主动归回”的方式削减相识除合同的环节,即违约景象呈现后一方当事人不作为即可排除合同,发生播出权回归的后果。播出权的回归意味着另一方天然损失了持有的权力,合同应宣了结止。因此该条款应属合同效力终止的条款。本案被告虽然称原告只能证实苏州台播出了电视剧,不能证实电视剧是其提供应电视台的,但根据合同,原告只将电视剧在江苏规模内的播出权给了被告,现原告已经提供证据证实了电视台的播出举动,而被告仅仅予以否定,未提供任何证据,原告的证据处于上风职位,根据常理揣度可以认为是被告向电视台提供,除非被告提交证据证实电视台的播出是其他公司所为。故本院认定电视台的播出举动与苏州拓特公司行使播出权有关。该事实表白,虽然根据合同约定合同已经终止,但苏州拓特公司只是没有付费,过后并没有遏制播出举动。随身影视公司在合同履行期对苏州拓特公司的上述举动采纳的是默示允许的立场,其成果表白,两边之间对播出举动举行了变动,这种变动可以理解为是一种新的约定。别的,随心影视公司在诉讼中对峙以违约之诉主张权力,而本案中的违约之诉的处置惩罚要轻于侵权之诉,故本案支撑原告的违约之诉,对被告的抗辩来由不予采取。
本院认为,基于前后举动的连贯性,该播出举动应付出的用度可参照之前约定的数额来确定。基于本院将前面合同约定的总款额酌定为116 240元,之后举动所对应的总款额也应为116 240元。苏州拓特公司应向随心影视公司履行付出以上金钱的义务。
虽然苏州拓特公司在2002年12月31日之后,仍实际节制着播出带,存在于2002年12月31日之后播出该剧的可能性,但随心影视公司对超出限期的部门无权主张,加之相干权力人对此未提出请求,故对于苏州拓特公司是否应就该部门负担付款责任的问题,本案不宜作出裁处。
苏州拓特公司拒不付款的举动组成违约,答允担响应的违约责任。但因为两边未约定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的计较要领,随心影视公司虽名为要求违约金,但根据日万分之二计较,现实是要求苏州拓特公司付出过期付款的利钱丧失,故本院对随心影视公司要求苏州拓特公司付出响应利钱丧失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撑。关于利钱丧失的数额本院将依据合同履行的时间、苏州拓特公司应给付随心影视公司的数额予以酌定。
对于随心影视公司超出116 240元以及响应利钱之外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撑。
综上,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二条之划定,讯断如下:
一、被告苏州市拓特告白流传有限公司于本讯断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北京随心影视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播出费及相干用度十一万六千二百四十元;
二、被告苏州市拓特告白流传有限公司于本讯断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北京随心影视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过期付款利钱一万五千六百元;
三、驳回原告北京随心影视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其它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四千九百一十元,原告北京随心影视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苏州市拓特告白流传有限公司承担,于本讯断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平本讯断,可在讯断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