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
52fw.cn 07-07 次遇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凡在我市城区拥有合法房屋的权利人,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不动产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手续,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二、办理流程
房屋租赁当事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1号窗口)申请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签,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资料,填写申请表并签字后,由不动产产权交易中心审核申请资料,对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规定的申请,出具《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三、办理要件
(一)房屋租赁合同(已网签可不提供);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依法依规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特此通知
岳阳市不动产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