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里珊钟:我的时装人生
52fw.cn 06-05 次遇见我一直对服装情有独钟:过去常常绘制自己的“时尚杂志”,会苦思冥想如何在校服上打出新奇时髦的领带,会从一箱围巾中捣鼓出“各式裙子”。我觉得将来从事时尚工作就了却心愿了。
16岁那年我成了一名模特。签约时,我真的幻想有知名摄影师跟着,一边享用着香槟美酒,一边坐着豪华舒适的协和客机去世界各地参加各种时装秀。然而,法国佬彻底停飞了协和客机,16岁-22岁期间,努力实现星梦的途中,我大多数时间却是乘坐伦敦地铁。我发现自己身处完全陌生的环境,干着稀奇古怪的事:就像穿着内衣在雪地里与哈士奇扭打在一起,或是参演时兴的止血棉广告片。
一边当着模特,一边上学,经纪人就相当于我的父母与老师。我对经纪人唯命是从。涉及金钱利益交换时,我往往处在骑虎难下的位置——即便经纪人对我关爱有加,并且鼎力支持,但别忘了,自己实际上就是经纪人买卖的一件商品而已。有次我被带到某导演的酒店房间去试镜,对方竟要我脱光衣服,因为“想要瞧瞧我裸体是啥模样”。我一言未发,天真地以为带我去试镜的经纪人会帮我。我认为这就是模特行业缘何成为高危职业的原因所在。光鲜亮丽的表面背后往往隐藏着种种污秽与不齿。模特行业就是打造完美形象与编织虚幻世界,它与现实世界完全是南辕北辙。
2006年,我成为BBC4台音乐节日Popworld的主持人,突然之间有了话语权,也有了购买自己心仪衣服的经济实力。电视台工作人员的穿着打扮看上去都像去首次约会,我希望自己的穿着与居家或是听音乐会时没什么两样,而不是为了出镜而浓妆艳抹。在神经高度紧张的工作环境中,沉着镇定至关重要,于是衣服就成了我的护身盔甲。
我一直清楚衣服发挥的巨大作用与神奇功效。随着自己在事业上不断进阶,好运接连不断:我成了诸多品牌的形象代言人,甚至有了一款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手包。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我到头来的模特代言活儿甚至比当初当模特时还要多。但重要的是,要接受模特这个行当过去和未来都是女性独占鳌头。在公众看来,女性不管是做模特、音乐家还是从政,模样与穿着打扮总被世人要评头论足。我作为一名模特与形象代言人,既得坦然接受,而且还得“沆瀣一气”。我想大家肯定都知道电影中“活力精灵型梦幻仙女”(Manic Pixie Dream Girl)这个比喻,这个词由电影评论家内森拉宾(Nathan Rabin)独创,用来描述这样的女性角色:她们“只存在于敏感的编剧兼导演的狂想中,用来教那些忧郁而又深情的年轻男士直面生活以及生活中的无数秘辛与坎坷”。她往往“另类”又“逗趣”,本质上又很友善。我经常觉得我就是时尚界的“活力精灵型梦幻仙女”。
我感觉自己的形象都是被别人指定的,而我想方设法希望有决定权。我始终感激那些鼓励我自己写剧本或是自己担任广告片艺术指导的时尚公司。它们让我受益匪浅。在其它公司不断学会新本领的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