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华 都:关于补充披露租赁合同(三)公告
52fw.cn 06-18 次遇见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6-031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3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对公司下发的《关于对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6)2号】。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 2012年租赁房产事项进行补充披露。
一、交易概述
2012年l月8日,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南京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阳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南京阳光在南京市新地中心一、二层房产,租赁面积共27233.39 平方米。本次《房屋租赁合同》,新世界(青岛)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界置地”)作为担保方。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租赁房产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补充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南京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南京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河西新城区商务中心 B地块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营业执照号码: 913201007871165166
5、法定代表人:漆洪波
6.注册资本: 22227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营、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商品房销售及售后服务;酒店投资及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新世界(青岛)置地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新世界(青岛)置地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52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台港澳法人独资)
4、营业执照号码: 913702006143726186
5、法定代表人:漆洪波
6、注册资本: 800 万美元
7、经营范围:按资质等级开发经营房地产,房地产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自有房产出租;会议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建筑机械的批发(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产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装修工程及设计(需凭资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租赁房产基本情况
南京阳光同意将位于中国南京市建邺区河西新城区商务中心B地块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宁建国用(2010)第09579 号]新地中心二期一、二层部分房产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宁建基许(2010)226、360 号]出租给公司做为大型超市商业用途使用。该租赁房产系商业用房,商场房产位于大楼一、二层,建筑面积为27233.39 平方米。
四、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期限及房产交付
(1) 租赁期限为15年。租赁期限的起始日为租赁房产的交付日。
(2) 南京阳光同意自交付日起共3个月为公司装修租赁期。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经南京阳光书面同意,公司可提前进场施工,公司无需承担租赁期之前提前进场施工期间的租金,但在此期间公司施工实耗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3)租赁房产交付 :南京阳光承诺在公司支付租金预付款及履约保证金后 15个月内向公司交付租赁房产,其他事项如时间、条件及形式双方另行以补充合同的方式约定。
2、租赁房产的租金
双方同意租赁房产在装修租赁期间按每月人民币1万元整收取租金。装修租赁期后的第一年至第四年的租赁费用均为人民币1093 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