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材料及流程一览!
52fw.cn 04-06 次遇见如果是租房办居住证的话,需要上传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备案通知书》),7月起,办理租赁备案有了新的要求,需要先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再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7月1日开始,如果是租房办理居住证的话,需要先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再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一起来看一下吧!
(二)当事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三)住房权属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四)自然人出租方委托共有人申请网签的,应提交委托书(原件) 、被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自然人出租方委托其他代理人申请网签的,应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原件)、被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居住地所属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单位联系地址
上海市南泉北路201号2,7楼
浦东新区张杨路2899号受理点迁移至南泉北路201号(房地大厦)一楼,承接个人住房租赁合同网签业务
浦东新区高科西路2122号受理点,承接浦东新区住房租赁企业(机构)业务,不再承接个人住房租赁合同网签业务
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西路1559弄1支弄5-16号受理点,承接个人住房租赁合同网签业务
宝山区宝杨路1369号
黄浦区鲁班路158号
徐汇区上中路466号
闵行区水清路159号
静安区老沪太路1233号(运城路99号)
松江区松江新城文诚路1611号(近三新路)
长宁区剑河路606号
金山区金山区石化卫零路478号
普陀区中山北路2930号
奉贤区望园南路1529弄1-3号C裙楼底层
杨浦区长岭路111号(近抚顺路)
青浦区城中西路121号
虹口区东体育会路359号
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
服务热线962269
各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受理时间(国定假日及调整公休日除外):周一至周六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6:00
注意事项:
(一)办理新增登记备案时,申请人提供住房证明为下列7种类型的,应当提交网签合同文本后,方可办理租赁备案。
1.绿色或黄色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2.咖啡色房屋所有权证;
3.红色不动产权证;
4.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及房屋交接书;
5.上海市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及房屋交接书;
6.新建商品房出售合同,或者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及房屋交接书;
7.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二)未办理合同网签的,如经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成交的,应通过上述机构和企业实施合同网签;如租赁当事人自行成交的,可到房屋所在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实施合同网签。
(三)办理新增登记备案时,当事人应现场承诺提供的网签合同真实有效,并在申请书上签字确认。
补充要点
房地产权证等住房证明上,产权人过世的,当事人需办理继承手续后,方可申请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房地产被抵押的,当事人仍需提交住房证明原件,原件核对后返还,收取复印件。
产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公共租赁房项目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提交的住房包括:
1、已取得产证的,提交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p#分页标题#e#2、尚未取得产证的,若属集中新建项目的,提交公租房公司的土地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若属配建项目的,提交开发企业的土地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开发企业与公租房公司的房屋移交证明文件。商办用房等按照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区政府相关证明文件。
《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申请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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