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概念首度出现
52fw.cn 05-06 次遇见本报讯 银保监会再次修定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市场期盼的“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概念也首度出现。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了《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今年8月15日。按照征求意见稿,个人保险代理人包括团队型个人保险代理人和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团队型个人保险代理人是指与其他个人保险代理人组成团队,接受团队的组织管理的个人保险代理人。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是指不依托任何团队的个人保险代理人,只限于通过一家机构进行执业登记,其不能代理多家公司产品。
从此次征求意见稿来看,保险代理人十大行为被列入“负面清单”,一是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二是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三是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四是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五是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六是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七是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八是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九是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十是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