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宣章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52fw.cn 04-20 次遇见近日宣章屯司法所工作人员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和气。
经了解,张某与齐河县宣章屯镇大岭村村委会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每亩地的承包费为450元/年,合同期为2017年—2027年。当时合同上约定违约方要承担30万元的违约金。每年土地承包费于当年的3月末结清。合同签订后,谢某连续三年按时付给大岭村村委会承包费。然而,在王某这三年的经营中,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使得王某无力继续经营下去。大岭村村民代表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赔偿30万元,张某表示没有能力承担如此高额赔偿金,因此发生了土地合同纠纷。
了解情况后,宣章屯司法所所长王洪峰聚焦矛盾纠纷的关键,即土地承包违约金的价格。调解中,给在场的村民详细的解读了《土地承包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并给与一一解答。本着合同意思自治的原则,在尊重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基础上,承包人张某当场将违约金交付村民代表手中。至此,一场因土地承包合同引起的纠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