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到身边群众遇事有底气
52fw.cn 04-24 次遇见“孙律师,我们村打算跟一家企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今天特意请你跑一趟,来帮我们把把关。”4月15日,男方的这个皮要扯到哪个时候去。”家住花溪区马铃乡的小华(化名)说,她与男方只办了喜酒就在一起生活。后因性格差异较大,双方闹起了“离婚”,男方让她签了份“离婚协议”,协议上明确由她支付10万元给男方作为补偿。
小华在支付了5万元后觉得这份协议有失公平,与男方发生了纠纷。无奈之下,小华只好找村委会主持公道。在村(居)法律顾问的帮助下,小华将男方告上了法庭。根据法律规定,小华与男方未作婚姻登记,在法律上属于非法同居,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不具法律效力。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小华不再支付男方任何费用。
乡村振兴离不开良好法治环境的护航。“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是花溪区司法局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点。随着一名名村(居)法律顾问走进了田间地头和居民院落,不仅让群众增加了一条便捷的维权途径,而且在基层开辟了一个普法的窗口,每一起矛盾纠纷的化解,都能让基层的干部群众接受到生动、形象、专业的普法宣传,从而逐渐树立起法律意识,形成依靠法律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
如今,花溪区的乡镇、社区正呈现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新风尚。全体村(居)法律顾问正努力用自己的专业和热情服务村居、服务群众,当好群众身边各种矛盾的“调解员”、法律事务的“咨询员”、法律知识的“宣传员”和规范村务管理的“参谋”,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作出贡献。(詹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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