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国有企业合同有法律风险?快看防范对策!
52fw.cn 07-12 次遇见D.风险转移条款约定买卖双方对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责任承担,如合同中没约定,则按法定。
F.违约责任条款是守约方的重要保障,也是违约方的威慑武器,充分利用好违约条款对当事人双方都有重要作用。
G.争议解决条款是双方发生纠纷时选择哪个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我国实行“裁审择一、或裁或决”制度,选择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和向法院提起诉讼是相互排斥的。不能在合同中既约定仲裁机构又约定法院,否则视为无约定。
H.知识产权条款关系到技术成果的享有权利,作为委托方,如没有在合同中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根据合同法规定,知识产权归受托方所有,对委托方极为不利。因此,作为委托方,法务人员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项下的知识产权归委托方所有或双方共有。
3.合同可行性风险防范措施
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按合同约定履行来实现合同目的。但合同当事人的履行能力不同,为了保证合同的可行性,法务人员应该对合同相对方进行资信调查。通过对合同相对方的资信调查可以排除信誉不好的公司。此外,还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来促使其履行合同,如提供银行履约保函或母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等。
(三)建立常见合同的格式范本
基于水务国有企业在市场交易中的主导地位,拥有草拟合同的优势权,法务人员应该对常用的工程合同、买卖合同和服务类合同建立合同格式范本,既更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利,又大大提高业务部门和法律部门的工作效率。
(四)合同审批流程电子化
随着内部办公管理信息系统的普及,合同审批流程网上审批十分必要。通过网上审批合同,节省业务部门同事找相关人员签字审批的时间,提高了合同审批效率,同时合同修改在网上留痕,具有可追溯性,避免公司领导审批签字后合同又发生变更风险。
(五)建立合同业务部门与法律部门定期会话制度
合同订立时,业务部门与法律部门沟通较多,但在合同履行阶段,业务部门与合同相对方对接。法务部门对合同相对方的履行情况知之甚少,当合同发生变更时,法务部门和纪检部门未及时介入,存在变更不实的风险;当合同出现争议时,法务部门未及时介入,存在错过取证最佳时机和财产保全的风险。而建立业务部门与法律部门定期沟通可以防范该风险发生。
(六)建立合同台账和合同原件归档
法务人员审查完合同后,应该记录合同相关的主要信息,如合同审查日期、合同相对人、标的额、合同类别、有无修改意见和审查人员等。合同签订后,要及时将合同原件存档。
(七)加强法律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企业竞争的核心是人才竞争,同理合同风险防范在于法务人才队伍的建设。法律问题就要专业的法律人士来解决,这样才能避免问题的产生。因此,水务国有企业领导在资源分配和岗位配置上需加大对法务专业人才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