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現行商品房合同文本有兩種計價選項
52fw.cn 04-09 次遇见原標題:按套內面積交易不影響房屋總價
2月18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官方網站發布建設領域38項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公開征求意見稿,包括《住宅項目規范(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住宅規范》”),主要涉及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新建住宅全裝修交付、四層以上住宅建電梯等方面。雖然這僅是征求意見稿,但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這一項,被解讀為“告別公攤”,引起消費者和開發商的熱切關注,一些人甚至認為可能引起房價大漲,那麼這項政策實施后究竟會產生怎樣的影響?
莫讓公攤“宰客” 消費者應有知情權
“建筑面積”“套內面積”“公攤面積”,這幾個專有名詞經常讓購房者分辨不清。《住宅規范》第二部分指出,住宅建筑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這是住房城鄉建設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確提出房屋應按套內面積來進行交易。
去年,有關住房公攤面積的不透明,曾經引發廣泛討論。有媒體發表《莫讓公攤面積成為開發商‘宰客’的深坑》一文,范文本 商品房計價方式有兩種選項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目前我省商品房買賣合同都採用統一的《四川省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規范文本。該文本中列出兩條計價方式:一、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幣種)××元,總價款為人民幣(幣種)××元(大寫××元整)﹔二、按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幣種)××元,總價款為人民幣(幣種)××元(大寫××元整)。
“由於沒有強制要求,多數開發商都採用按照建筑面積計價方式。”成都凱仁地產總經理陳光健說,也有部分開發商在總價不變的情況下,簽訂合同時按照套內建筑面積體現單價和總房款。
“看到了希望,不再羨慕重慶。”網友張東說,之前一直羨慕重慶樓市執行套內面積計價,如果這個政策落地之后,消費者置業將會更加明白、放心。記者 文強
(責編:李強強、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