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52fw.cn 10-22 次遇见本合同(示范文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和适用范围编制了深圳市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深圳市市政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2个版本:
1.《深圳市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深圳行政辖区内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可含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即适用于约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含地下室)本体及构筑物设计和室外工程设计。通常包括关于建筑本体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通风空调等专业设计和总平面图设计(含机电管线),也可以包括对于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轻型钢结构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照明工程和消防设施工程的设计,还可能包括由发包人特别委托的由设计人牵头组织设计的内容。本次印刷版次SFP-2017-01,即2017年第一版;
2.《深圳市市政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深圳行政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简称市政工程)的设计(可含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即关于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以及与这二者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保、节能、水保、消防、安全、抗震、卫生、防雷和照明工程等设计活动。本次印发版次SFQ-2017-01,即2017年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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