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存纠纷维格娜丝子公司收法院传票
52fw.cn 06-16 次遇见中国商网 唐砚/摄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记者 王玥)6月13日,维格娜丝(603518)时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格娜丝”)发布消息称,其子公司甜维你(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甜维你”)因买卖合同纠纷,于近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以及《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涉案金额为4.54亿元。据悉,此次诉讼内容涉及维格娜丝收购Teenie Weenie的相关事项。
公告显示,衣念(上海)时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衣念公司”)起诉称,2016年8月31日,衣念公司与甜维你签署了《关于Teenie Weenie品牌的资产与业务转让协议》,约定由衣念公司向甜维你转让原告在中国大陆合法拥有Teenie Weenie品牌及该品牌相关的资产和业务,甜维你向衣念公司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格。
此次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于衣念公司与维格娜丝关于标的资产实际交付比例及对应款项存在争议。《转让协议》第三条约定了衣念公司将分两次向维格娜丝交付标的资产,第四条约定了标的资产的整体转让价格计算方式及付款安排,即:在衣念公司按照约定完成第一次交付后的十三日内,且实际交付比例不低于80%,维格娜丝应根据卖方实际交付完成比例向原告支付对应的转让价款。在衣念公司按照约定完成第二次交付后的十三日内,且实际交付比例达到97%,维格娜丝应向衣念公司支付剩余的转让价款。如果维格娜丝未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支付款项,衣念公司有权要求维格娜丝支付违约金。
衣念公司方面认为,在实际交付过程中,在第二次交付日之前,公司交付比例为98.1%,已经超过协议中规定第二次交付比例,有权要求维格娜丝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即含税欠付转让价款4.54亿元,并逾期付款违约金。而维格娜丝方面则表示,衣念公司未按照协议中的约定进行第二次交付,同时,原告实际交付比例未达到《转让协议》 约定的“实际交付比例达到97%”,维格娜丝认为应根据《转让协议》及相关协议的约定,按衣念公司实际交付完成比例向其支付对应转让价款。
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告诉中国商报记者,此案的核心问题在于实际交付比例的确认,若实际交付比例确实超过约定中的97%,还要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第二次交付行为。
值得关注的是,维格娜丝对于Teenie Weenie品牌的收购收益颇丰。当前,Teenie Weenie品牌已经成为维格娜丝业绩贡献的主力军。年报显示,维格娜丝去年实现营业收入30.9亿元,同比增长20.3%。其中,Teenie Weenie品牌实现营业收入21.93亿元,占比为74.2%,同比增长4.99%。
对于此次诉讼,维格娜丝方面表示,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已组织专业的法律团队进行应诉。目前本案对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和利润不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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