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群英谱”先进个人典型事迹材料征集有奖活动开始啦!!!
52fw.cn 06-19 次遇见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贵州脱贫攻坚群英谱”选树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宣通〔2017〕7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明礼知耻·崇德向善”身边好人评选活动的通知》(黔文明办〔2017〕3号)、《毕节市2017年度“最美毕节人”评选方案》(毕市文明委〔2017〕12号)和《关于印发〈黔西县2017年度道德模范暨“最美黔西人”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县文明委〔2017〕17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选树“黔西群英谱”先进个人典型事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营造崇尚先进、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传递正能量、弘扬美德公德,讲好黔西先进典型人物的故事,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助力脱贫攻坚,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从9月起,将在全县广泛开展“黔西群英谱”先进个人典型事迹材料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各级新闻记者,文学爱好者,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二、征集时间
2017年9月12日起
三、征集内容
(一)紧扣道德模范评选标准组稿。以“黔西县道德模范评选标准”为主要内容,围绕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5个类别典型人物进行采访撰写。5个类别道德模范标准分别是,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二)围绕“脱贫攻坚群英谱”典型人物组稿。主要选取在我县脱贫攻坚战场上做出较大贡献,影响广泛,群众认可的“第一支书”、“大山园丁”、“基层干部”、“开路先锋”、“工匠技师”、“农技专家”、“数据精英”、“带富能手”、“健康卫士”、“生态英雄”、“文化骑兵”、“政法先锋”等12个类别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集中彰显他们理想坚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扎根基层、只争朝夕、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的崇高精神,示范带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
四、征集程序
(一)采访撰写。紧扣作品选材内容,深入采访,充分挖掘先进典型人物的典型事迹,认真撰写事迹材料,以讲故事为主,体现事迹的可亲、可敬、可信、可学、感人。文章可以一人独写,也可多人合作。事迹内容务必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切勿弄虚作假、凭空杜撰;文字务求精准凝练,逻辑严密,语句通顺,字数控制在2000-5000字以内。
(二)审核把关。为确保先进典型人物事迹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典型人物所在单位(部门)、乡镇(街道)必须对作者撰写的典型事迹材料,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核,并征求纪委、政法、卫计部门意见,由单位(部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盖章后报送(特殊情况可直接报送)县委宣传部或县文明办,同时向各级媒体推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扩大社会影响力。
(三)每月推送。县委宣传部适时、县文明办每月择优向各级宣传部、文明办推荐先进典型人物。被中央级主流媒体(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新社、求是杂志)、省级主流媒体(贵州日报、当代贵州、贵州广播电视台)、市级主流媒体(毕节日报、毕节广播电视台、毕节试验区杂志)、县级主要媒体(黔西广播电视台、黔西刊社)以及新华网、人民网、多彩贵州网、毕节试验区网和各级文明网、黔西县人民政府网、黔西宣传、黔西发布等报刊、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采用的典型事迹材料优先推送。每月底向全县通报典型人物上报和入选各级道德模范、贵州好人榜、贵州榜样、中国好人榜、脱贫攻坚先进典型人物以及被各级媒体采用等情况。
(四)编撰《黔西群英谱》。每年年终组织评选优秀作品汇编成《黔西群英谱》。被中央级主流媒体(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新社、求是杂志)、省级主流媒体(贵州日报、当代贵州、贵州广播电视台)市级主流媒体(毕节日报、毕节广播电视台、毕节试验区杂志)、县级主要媒体(黔西广播电视台、黔西刊社)以及新华网、人民网、多彩贵州网、毕节试验区网和各级文明网、黔西县人民政府网、黔西宣传、黔西发布等报刊、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采用的先进典型事迹材料优先入编。
五、稿酬发放标准
先进典型人物事迹材料:被推送提名“全国道德模范”的付作者稿酬2000元、入选“全国道德模范”的付作者稿酬3000元;被推送提名“中国好人榜”的付作者稿酬1500元,入选“中国好人榜”和“贵州省道德模范”的付作者稿酬2000元;被提名“贵州好人榜”和“贵州榜样”的付作者稿酬600元,入选“贵州好人榜”、“贵州榜样”的付作者稿酬1000元;被贵州“脱贫攻坚群英谱”宣传报道的付作者稿酬600元,获省“脱贫攻坚”个人表彰的付作者稿酬1000元;获得“最美黔西人”称号的付作者稿酬1000元,获黔西年度“道德模范人物”的付作者稿酬500元,入编“黔西群英谱”优秀作品,每篇付作者稿酬200元。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推送获其他先进模范人物提名表彰的,按照相应级别发放稿酬。(同一稿件,获多项奖励,以最高一次标准发放稿酬,不重复计算)
六、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