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73:东阳光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
52fw.cn 03-01 次遇见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0-09 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 东科 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 东科 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 东科 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和收益,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影响较小,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委托加工数量仅为协议预计上限,不代表对未来产量的预计。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相关产品的生产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药”或“委托方”)拟与关联方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东阳光药业”或“受托方”)签订《2020 年度委托加工框架协议》,委托广东东阳光药业加工生产克拉霉素缓释片(500mg)、克拉霉素片(250mg、500mg)、左氧沙星片(250mg、500mg)、盐酸莫西沙星片(400mg)、奥美沙坦酯片(20mg)(以下统称“国内外共线产品”)和磷酸奥司他韦胶囊(75mg)等产品,预计 2020 年加工服务的交易金额为 11,952.33 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除本次交易外,不存在其他委托关联方加工生产药品的业务。 (二)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寓帅先生、唐新发先生、张红伟先生、李义涛先生、张英俊先生已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均事前认可了本次交易事项,同意提交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就董事会审议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本次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加工服务费采用加工成本定价,各项成本费用按市场价或历史生产成本确定,定价公平、合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交易所采取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本日常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以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则,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根据东阳光药控股子公司东莞市阳之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之康医药”)跟广东东阳光药业于 2018 年签订的《委托加工框架协议》,预计 2018年就委托加工克拉霉素缓释片、盐酸莫西沙星片产生交易金额为 1500 万元。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发生委托加工金额为 362.62 万元,预计金额和实际 发生金额差异较大原因是公司产品进入市场时间较短,仍处于前期市场推广阶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志勇; 注册资本:23897.4792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3 年 12 月 29 日至 2053 年 12 月 28 日 经营范围:采用缓释、控释、靶向、透皮吸收等新技术生产和销售新剂型、新产品(小容量注射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研发、生产和销售药品、初级农产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609,136.10 万元,总负债 352,684.89 万元,净资产 256,451.21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109,037.21 万元,利润总额 8,507.03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