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华北自治运动与国民政府的因应
02-13 次遇见华北自治运动在日方策动下波涛汹涌,1935年11月17日宋哲元、萧振瀛、秦德纯联名致电军政部部长何应钦,强调华北局势只能苦撑一时。国民政府为阻遏华北自治运动,在与日方进行外交交涉的同时,26日任命何应钦出任行政院驻平办事长官、宋哲元为冀察绥靖主任。11月30日,何应钦在蒋介石软硬兼施之下,与陈仪、殷同、熊式辉共同北上,《大公报》为此发表短评,判断时局“在紧张中,透露着些须转变的倾向”,“这至少表示北方问题,还有商量的余地”。然而局势迅速逆转,12月12日何应钦匆匆南返,行政院驻平办事长官无果而终,冀察政务委员会取而代之,成为主导冀察平津的最高权力机构,华北自治运动烟消云散。
1935年何应钦此次再度北上,作为国民政府因应华北自治运动关键举措,学界虽已有所论述,但受档案文献或学术立场的限制,往往将其置于国民政府对日交涉或日本侵华政策演变的视角之下展开,缺乏从内政与外交互动的纬度分析行政院驻平办事长官无果而终的深层次原因,更较少从多方权力博弈的角度探究何应钦与蒋介石、华北地方实力派在冀察政务委员会成立过程中的立场异同。故而本文试图在充分搜集各方档案、日记等文献的基础之上,重点围绕1935年何应钦再度北上的前因后果展开叙述,侧重从中日外交、中央与地方交互影响、多方博弈的视角探究华北权力结构变迁的深层次原因,俾使今人对日军侵华背景之下华北地方政治的认知更加丰富化、多元化。
一 蒋介石与何应钦政见歧异
热河沦陷后,日军兵临平津,何应钦临危受命,1933年3月出任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下文简称“北平军分会”)代理委员长,与随后执掌行政院驻平政务整理委员会(下文简称“政整会”)的黄郛共同负责华北军政事务,主张以对日妥协换取华北局势的暂时稳定。然而待至1935年5月河北事件爆发,何应钦在日军压力下被迫与天津驻屯军司令梅津美治郎达成“何梅协定”。随后何应钦因“觉书”问题,仓皇南返,但河北事件导致的华北权力格局变动,尤其河北省省主席于学忠在日军逼迫下被迫辞职他调,又是国民政府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6月17日,蒋介石致电何应钦,望其重返华北,执掌河北省府。何在内外交困之下,心灰意冷,向蒋表明心迹,特别强调“今若又以冀省府主席名义在北方主持,职既艰于应付,且日方有此可以胁迫之负责者,则如今次河北问题即相继而来,毫无转旋之余地,对于党国实无益而有害”,希望中央另简贤能。无奈之下,国民政府任命三十二军军长商震为河北省省主席、津沽保安司令,商震一跃成为华北政局举足轻重的关键人物。
此时又逢张北事件爆发,国民政府在日军压力下被迫免去宋哲元察哈尔省主席的职务,此后日军又向宋哲元表示无意使宋离察,日军利用“罢宋案”成功离间了二十九军与国民政府及商震之间的关系。二十九军作为西北军系统的重要力量,本就与南京国民政府多有疏离之感,“罢宋案”使得中央与二十九军的矛盾冲突更趋激化,宋哲元遂转向与日合作,谋求生存空间。恰巧6月28日白坚武煽动丰台兵变,萧振瀛在日方默许下,以平乱为名,利用北平军分会委员的名义,急调二十九军冯治安部进入北平,顺势获得北平控制权。随着二十九军势力从察哈尔拓展至北平,宋哲元与商震因北平控制权的争夺,矛盾日趋公开,萧振瀛向中央明言“商震何功,一日三迁,宋明轩何罪免职,要求任宋以北平绥靖主任,渠为北平市长”。有鉴于此,6月28日何应钦向蒋介石建议取消华北两会体制,由宋哲元出任驻平绥靖主任,华北局势或可好转。6月30日,何应钦向蒋详述两会撤销后华北权力的分配方案,“商启予与各军感情并不十分和好,故军事方面宜由宋明轩多负责任,拟即以明轩为驻平绥靖主任,统辖察省及北平附近驻军,萧仙阁为北平市长,津沽保安司令名义拟即撤销,天津附近仍以卅二军之一部驻防,其一部则驻防保定及其附近”。
蒋介石对宋哲元与日本的关系颇多疑虑,认为如此将使得宋哲元主导华北政局,南京国民政府在华北影响更形式微,故而7月1日致电何应钦,明确拒绝宋哲元出任驻平绥靖主任之议。此时二十九军在北平的冯治安部虽仅一万两千人,但驻扎在察哈尔境内长城以南地区的兵力则超过四万,且可利用平绥路迅速抵达北平。相反平津其余各部军事力量,主要是商震的三十二军(23600人)、万福麟的东北军(19500人),无论从数量还是从战斗力而言,均无法与二十九军抗衡。二十九军的异军突起,又是蒋必须正视的现实。8月5日,蒋介石致电何应钦,主张在满足宋哲元部分权利诉求的同时,由北平军分会取代两会体制主导华北政局。何应钦对再次北返百般推辞,“日人认分会为汉卿之机关,其组织人员不变更,职实无法再去,去亦无法应付内外环境也”,认为任命宋哲元为平绥绥靖主任颇不恰当,但又不便直言,故意询问“钧电谓发表宋明轩名义为平绥绥靖主任,平绥二字是否电码译误,乞饬查示”。蒋内心极为愤懑,“敬之每当困难艰危之时要求辞职,不知其责任所在”,8月7日电复何应钦,“分会改组事,当再磋商较妥办法,但对于东北人员应另设办法容纳,未知兄有否办法,请预筹之。明轩名义平绥或较北平为宜,如果王廷午另与位置,则明轩为北平绥靖主任,不如以北平卫戌司令名义为妥,对内对外皆可应付”。在何应钦提出异议后,蒋对两会体制如何改组,突又犹豫难决,8月13日意欲“改组北平两会为行政院驻平长官办事处”,8月19日又计划将“北平两机关取消,改为军委会驻平办事处”,同时“华北政务归各省统辖”。经思虑再三,8月28日蒋介石决定裁撤政整会,政整会原有职能由中央与地方分别承担,北平军分会仍照其旧;同时任命宋哲元为平津卫戍司令,判断“华北当能安定一时”。
华北政局重组后,9月17日何应钦致电蒋介石,表示若需再度北上,须待对日外交有具体办法,以及中日联航问题解决后,方可成行,“否则,去平不特无益,反为难也”。问题是此时华北权力中枢虚悬,平津卫戍司令宋哲元与津沽保安司令商震为争夺平津控制权,势若水火,为使自身占据有利态势,二者争向与日军联络。与此同时,华北各地方实力派彼此之间合纵连横,以壮声势,韩复榘意欲拉拢晋系,自成一体。萧振瀛亦向晋系明言:“大家都想推阎先生领导,阎先生须痛快明白表示,咱们若不干,日本也不勉强他,就叫别人来干。”日军清晰窥知华北乱象,加速推进华北自治运动。10月13日,参谋本部第二部部长冈村宁次、关东军副参谋长板垣征四郎又召集在华各地武官举行大连会议,传达其内阁决议《鼓励华北自主案》。在日军策动下,不仅华北各地方实力派密谋联络,并且原北洋安福系及地方杂军、西南军阀亦跃跃欲试,秩序混乱已达极点,据杨永泰密报:“(1)旧直系军人政客勾结在满之刘梦庚,以与日人接近,幸图利用时机拥曹吴组织华北五省自治政府。(2)石友三及川岛芳子等四处联络浪人土匪,以谋破坏交通,恣意暴动。(3)西南方面有代表陈仲孚、任源道专来津与各方接洽,希望南北联合一致,以推倒现中央政府及最高军事领袖。”蒋介石为此忧心如焚,感叹“华北酝酿,深堪顾虑”。
在此情况下何应钦认为稳定华北政局重在安抚二十九军。10月4日何向蒋建议由秦德纯代替袁良出任北平市长,萧振瀛为察哈尔省主席,“为谋安定北方大局及宣示钧座德威计,均宜及时发表,使此事告一段落,目前日人对于华北之阴谋甚为积极,此事延不解决,使绍文难安于位,仙阁愈觉失望,内部不能精神团结,敌方益得利用挑拨之机会也”。蒋对萧振瀛挟日自重颇多成见,强调“不可利用小人”,明确回绝何之建议。蒋介石仍旧坚持何应钦应迅即北上,强调若待日方谅解恐无时日,“况日亦只用我永为谅解之弱点,阻我回平,彼乃可为所欲为,乘机以谋危我华北,如此则前之补提书面答复,不仅毫无意义而已。后世亦必曰华北之亡,非日人亡之,亦非华北将领愿亡之,而乃由中央自弃之也”。10月12日,何应钦向蒋明言在中央对日毫无具体办法,日本又必欲策动华北自治的情况下,自己北返毫无意义,“不惟于华北危局无所裨益,反恐引起其他困难,似宜详加考虑”。
何应钦主张尽速满足二十九军的权力诉求,10月14日再次致电蒋介石:“前请以绍文调长平市,仙阁继主察政一节,系为安定内部、致少纠纷之办法,务乞赐电汪院长速予发表,迟恐别生枝节,将来更难处置也。”蒋亦窥悉华北局势混乱的症结所在,“华北局势危急,其病尚在内部之将领不明利害,不知廉耻与轻重也”,决定召见华北各地方实力派,加以宣慰安抚。10月12日,蒋介石与宋哲元代表王式九密晤,蒋向王阐明中央底线,“我必抵抗,在时机未到先,华北将领可自由的与日敷衍,只要不害及领土完整与行政权力。望明轩安心,我决信任他,如商主席之作法,即我之授意”;最后保证中央必为二十九军之后盾。蒋颇为自得,“对宋明轩代表明告其是非与利害,以及对倭之方针与处理办法,以意度之,明轩必可为党国效忠,此后当更能心悦而诚服乎”。与此同时,蒋又令军政部参谋次长熊斌奔赴华北,面见华北各地方实力派将领,予以安抚。
然事与愿违,蒋介石此举非但未能起到安抚华北将领的作用,反而使得二十九军与其关系更趋恶化。宋哲元闻悉王式九报告后怒斥蒋介石毫无诚意。至于熊斌北上会晤一事,宋示意“教仙阁先到北平去放炮”。待熊斌北来,萧振灜乃向其明言:“中央无庸更管华北,我等自会办理,我们决抗日,决在倒蒋之后方可,至于时期当然尚早,但我决不否认我等有此活动,且我可明告你,西南所谓西南方案已与宋萧晤洽,双方合作乃是事实。”同时,宋哲元嘱咐萧振瀛“速电撤回其在南京之代表人雷嗣尚”。局势急剧恶化,10月28日蒋介石哀叹“韩宋不可救药乎!”
二 日军策动与华北局势的恶化
就在蒋介石与何应钦围绕如何稳定华北政局政见歧异之时,华北局势在日军的加速策动与地方实力派的共谋之下,迅速趋于恶化。10月30日,日方向河北省省主席商震出示川越公函,要求罢免北平市市长袁良及裁撤北平军分会。袁良于内外夹攻之下,无以自处,11月1日向蒋介石坚辞北平市市长职,蒋被迫改令宋哲元执掌北平,同时告诫宋不可与日私自妥协,“如兄不察情伪,受自由行动之虚声恫吓,即欲有所宣布,以冀避战待时,不知实因此而促成战乱,致令中央一切努力,尽付东流耳,此时兄处境只听命中央,诿责中央为惟一之法,否则所谓其他办法,皆自陷绝境,则将来之悲惨烦闷必更有不堪设想者”,望宋静待中央派员北上。至于北平军分会撤销事,蒋介石则颇显犹疑,强调“撤亦不能此时撤”,然而此时北平军分会在何应钦拒绝北上的情况之下,形同虚设,不仅对宋哲元等华北地方实力派无从领导,并且日方对之必欲打倒而后快。蒋考量再三,11月7日最终还是决定“撤消军分会,而以冀察全责交于明轩,则余事反而有进步也”。至于北平军分会解散的具体日期,蒋尚在观察华北局势的后续演变。
1935年11月3日,国民政府颁布《法币政策实施法》,宣布实施币制改革。日本强烈反对,认为严重损害到日本在华北的经济利益,并且华北地方实力派为维护自身利益,也欲抵制币制改革的推行。故而日方决定以此为契机全面策动华北自治。日本驻北平领事馆武官高桥坦高呼“以这一大好形势为契机,尽快鼓动华北各实力派与南京中央政府对抗,最终促成华北的独立。可以说实现这一目标的可能性非常之大”。华北自治运动风起云涌,蒋介石感到局势严峻,决定立即裁撤北平军分会,任命宋哲元为冀察绥靖主任,负责冀察军事,商震为河北省省主席,主理政务。至于萧振瀛、张自忠争相出任察哈尔省政府主席,蒋试图“给萧振瀛以名,给张自忠以实”。宋哲元、萧振瀛闻悉此项人事安排,甚为愤怒,“萧遂认定中央对彼已完全不相信,绝望之余,转于恬静,一意埋头外交,团结内部”,“始有拥兵观变之意矣”。萧振瀛作为二十九军核心人物,“外交、政治、财政、人事皆总之于萧,不但中央舍萧,无从运驭廿九军。即宋去萧,亦不能统率部署,然萧对宋甚忠,宋确信之不疑,内外之事一以委之,无论为和为战为宋、为今日外交上之应付、为他日军事上之牺牲,宋居其位而萧制其机,中央今日而谋收拾北局,必须倚萧作枢纽,乃可以运转如意,反之若强行排萧抑萧,必生恶果”。萧与中央诟恶,乃与陈觉生、殷汝耕成为华北自治“主要造乱之人”,宋哲元又态度暧昧,“对新组织之演进似有成则居之,败则否认之意,乃复乘此危机迭获重要之位置,萧等凭借地位,更不啻与虎附翼”。
为加速推动华北自治运动,日本关东军决定向国民政府继续施加军事压力。11月12日,南次郎向日本陆军参谋总长建议:“如果要让华北地区主动和南京政府切断经济上的联系,需要我日本帝国进一步加强援助。否则是无法实现这一目的的,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因此,卑职认为值此之际应该在长城沿线集结一部分兵力,支援华北实力派将领,这样一来就可以使得上述措施更容易实施。”日军迅即大兵压境。蒋认为:“倭寇猖獗,南北动摇,一若不可终日,而华北宋韩不明事理,不顾大义,几有降倭自保之心事,致电详诫,不知能挽救否?”11月16日,蒋致电宋哲元,望其坚忍到底:“国家存亡,吾人成败,皆在此一举,一面仍以百折不挠之精神与不亢不卑相周旋,如能以最大之忍耐而加以最后牺牲之决心出之,则无不可为之事,中亦正同存亡。”宋哲元态度消极,17日向蒋表示:“只有竭全力撑一天算一天而已。”11月19日,宋哲元、萧振瀛、秦德纯联名致电何应钦,明言在日军压力之下,已达成部分妥协,“不得已拟在拥护中央系统之下,与之研商,以(一)不干内政,(二)不侵犯领土主权,(三)平等互惠为限度,作第一步亲善表示”。华北自治俨然已无可挽回。
为避免华北自治引发英美强烈抗议,日本陆军省、海军省与外务省逐步形成一致意见,认为“值此之际,激进地促成华北自治运动的实现是不可行的。从世界大势和中国整体形势来看应该慎重考虑对策,采取渐进方式”。11月18日,日本外务大臣广田弘毅致电驻华大使有吉明,告知已与军部达成共识,命令有吉明立即与蒋介石就广田三原则展开谈判,在此期间华北自治暂停实施,待交涉结果明晰后,再定自治实施时期;军部希望华北自治机关成立的时间延期至本月底,同时华北自治应是渐进式、轻度的,全面接管海关、铁路目前尚不合时宜。因此,11月20日华北自治宣布的风说无形消解,“不料宋于前二时离平赴津避见,因之土萧大失所望,而日内阁亦制止土肥策动,由有吉与中央直接洽商,故土亦赴津,不愿再有表示云,韩商均来电不赴平津,以示拒绝,则华北事当可延缓”。
11月20日,蒋介石会晤有吉明,驳斥日方有关华北自治运动的主张,暗示将派要员北上负责华北政局,“本人对于华北问题在两星期前,已定有办法,拟将军分会取消,改派大员代表中央坐镇北平,办理一切。因中央举行会议,无暇及此,但不日即可实现,请转告贵政府”。有吉明直言为时已晚,“必须顺应现势处理,方合时宜”,会谈不欢而散。11月22日,蒋介石致电宋哲元、韩复榘、商震,转告与有吉会谈内容,故意夸大日方态度好转,“有吉答谓:(一)渠对蒋委员长之表示,认为明了率直可以满意。(二)关东军决不至以武力迫成自治运动,土肥原等不能代表关东军,且设法使其离开华北。(三)如华方将领对于自治运动能作不赞同之明白表示,则策动者更无从施其技”,最后表示“照现在情形,颇有转机”。事实却不如蒋介石预想的乐观,日本军部对会谈结果极为不满,认为蒋居心叵测,一方面答允接受广田三原则,另一方面又以此为前提敦促日方取消华北自治,经与外务省、海军省协商,决定命令关东军、天津驻屯军继续推进华北地方实力派的自治运动,“通过让南京政府加深针对华北的认识,来促进其纠正对日态度”,“就实行自治的范围和时机而言,眼下尚无眉目,就内容而言,当下仿照西南的模式来实施”,华北局势再度恶化。
三 何应钦仓促北上
在日方策动有增无减,南京国民政府与宋哲元部又矛盾依旧、地方政治秩序混乱不已的情况下,华北危机愈发严重,诚如傅斯年所言:“此间之积极活动者,已恐慌将其置外,无以下台,故将更积极活动了,故一切万不可松。”11月25日,殷汝耕、石友三率领便衣队占领津沽保安司令部、天津市政府,殷汝耕又自行宣布成立冀东自治政府。雷嗣尚迅即致电何应钦,建议中央默许华北自治,“与其局部牺牲之后,使殷石刘辈入据平津,组成华北国,不如暗示韩宋在不脱离中央之原则下,宣布自治,较于国家有益,危机迫在眉睫,伏祈转呈委座决行”。蒋忧心如焚,决定命令何应钦立即北上。
11月26日,行政院正式任命何应钦为行政院驻平办事长官,宋哲元为冀察绥靖主任。相较于此前的北平军分会、政整会,行政院驻平办事长官的权限更为广泛、权力亦更加集中。鉴于日方强烈反对币制改革,国民政府特别赋予行政院驻平办事长官临时决断之权,由其决定法币改革在华北推行与否,因“北方风气较为闭塞,人民交易惯用硬货,中央、中国、交通各银行,设置未遍,遽令一律责以行使法币,事实上亦或有未便之处,因地制宜,责在政府,如试行结果,果有未能便民者,自无妨适宜加以修正”;与此同时,华北中日外交悬案,可由驻平办事长官相机展开,“谋就地解决,以永杜纠纷”。为获得日方对何应钦北上的谅解,蒋介石决定先令陈仪、张群赴沪与日本驻华使馆交换意见。11月26日,陈仪与日本驻华使馆武官矶谷廉介会谈,矶谷强调为今之计,惟有在华北暂停币制改革,同时“授予何部长统一军事之权,共同防共,并予以处理财政及经济建设之全权”,答允将中方意见转达给关东军及天津驻屯军,“但效率如何,不能负责”。同日,张群拜访驻华大使有吉明,有吉明坦言未料国民政府如此决定,“事态变化,殊难逆料”。参与谈判的黄郛感叹“形势险恶,有左右皆非之感”。
宋哲元表面对何应钦北上极为欢迎,11月27日令萧振瀛致电蒋介石,表示热烈拥护,但暗地向徐永昌直言“何决不来”,希望与晋系共同合作,组织华北自治委员会,并表示“绥靖主任,我一定不就,天津防务我先不接”。11月29日,宋哲元向蒋介石请辞冀察绥靖主任,并明言日军令其11月30日前宣布自治,哀叹自身力量薄弱,强调处境应付之难:“只可再敷衍二日,如过此以往,仍无有效之紧急应付办法,则华北前途即不堪设想矣。近日征询多数意见,有主张如能在中央系统之下政府予以适应环境办法,既不丧失主权,亦可应付艰迫外交,是否可备采择?”蒋判断“倭寇限宋哲元二日内自治,宋来电动摇”,惊呼“内部意见不一,亡国之象无疑矣”,决议“对平津之自治运动,表示坚决,宋果自治,中央立即讨伐”。
为防止宋哲元铤而走险,蒋介石命令与宋私交甚厚的刘健群秘密北上,劝说宋、萧与中央保持一致。宋哲元多方权衡之后,11月30日致函蒋介石,诉说与日妥协苦衷:“何梅协定限制甚严,如中央立派大兵北来,势必对日宣战,若果准备已熟,自为上策,如中央责令现有华北兵力与之周旋,终必陷于丧权失地之结果,世人尝谓东北之失,为钧座盛德大累,倘冀察平津再不幸而亡,哲元虽博得一时之抗日美名,而千载后仍难逃于失地丧权之唾骂,钧座为领导中国革命唯一领袖,恐亦终不能见谅于国人也。”宋表示在中央未有最后和战决策之前,应允许二十九军与日周旋。但与日联络已成事实,宋哲元骑虎难下,“无以自拔,且事已到此,必加急工作”。11月30日,萧振瀛与土肥原达成共识,决定华北自治之步骤:“(1)民意表示;(2)联合请愿;(3)宋与地方官总辞;(4)民众推举维持委员会,组织冀察政务委员会,以宋为长;(5)宋受人民之拥戴就职;(6)与日本关东军立互不侵犯条约”,华北情势“正万分危急也!”
行政院驻平办事长官任命虽已公布,何应钦对北上仍旧态度消极。11月30日,蒋介石考虑何应钦北上的各项预案,“敬之到平准备各事,甲、倭寇作梗;乙、宋不听命;丙、逼敬之下令改组冀察自治政府,决令直到北平,著留保定则不得已之举也”,思考再三,决定“本日为勉强敬之北上,特请林主席,各院长来舍劝驾,授与特权,几用九牛二虎之力敦请其上车”,“余力促其行,一照预定方针,待敬到平,再与其交涉,幸未中止”。半推半就之中,何应钦终于北上。鉴于日本驻华使馆对何应钦在华北权限的疑问,外交部次长唐有壬11月30日特意向日本驻南京总领事须磨弥吉郎提交国民政府处理华北措施的六项原则:1.中日共同防共;2.修订华北币制改革方案;3.改善与伪满政权的经济关系;4.华北地方政权具有较大的财政支配权;5.合理解决中日外交悬案;6.在华北实现以人物为本位的政治。须磨对此不以为意,强烈反对何北上,希望国民政府承认华北自治的现实,否则“随时皆可发生纠纷,将来愈演愈恶”。蒋介石闻悉唐有壬与须磨接洽情形,斥责唐“不察利害,通知倭方,使其了解,倭竟竭力阻碍,几乎复将中止”,似乎亦预示着何应钦北上的暗淡结局。
四 行政院驻平办事长官的撤销
1935年11月30日,何应钦与亲日背景的殷同、陈仪、熊式辉共同北上,“何此行负有解决北方时局之任务,极为各方注目”,当晚蒋指示何应钦,命令陈仪、殷同先赴天津与日接洽,何则途经济南、保定,与韩复榘、商震分别会晤,以示安抚。然而“摆在他们面前的问题是,如何尽力制定出计划,以挽救华北。可以确定的是,日本将在华北要求超过以往他们所拥有的更多的利权”。现实显然要比何应钦预想的情况更加严峻,何应钦北上初始,日本陆、海、外务三省就已分别指示在华派出机关,谢绝何应钦等人的面谈要求,并严词回绝对方所提各项条件。客观而言,此时无论日本在华陆军抑或驻华外交官员,在对待华北自治与何应钦北上的问题上,立场看似歧异,实则一丘之貉。日本陆军省、海军省、外务省经过协商后,12月4日一致决定采取如下措施:“1.国民政府提交的蒋介石的六原则是一大进步,应该促进其实施;2.倘若实施上述蒋介石的六原则,我日方应以现在的华北实力派为当地的责任人;3.我日方依然反对南京政府派遣中央大员,就在华北进行的交涉,不予理睬;4.依然继续实施根据华北自治的形势缓急采取相应措施的方针。”日方在华各机关迅即采取行动,力促何应钦无功而返。
何应钦试图依靠陈仪、殷同等“亲日派”与日周旋,缓和日方压力,几至无从着手。12月2日,陈仪、殷同抵达天津后,虽与天津驻屯军司令官多田骏会晤,“彼方似仍冷淡”,“均不得要领,态度坚决”。何应钦北上期间,沿途打探消息,“到了保定真不想走了”,“他极其害怕,怕得不得了”,即便傅斯年等亲赴保定,“劝了他一夜,还不决定”。商震感到何应钦滞留保定,其自身“处境甚难”,劝何赴平,“何先生便不能从保定回去,势非到北平不可,况去,则越早越好”。与此同时,12月3日,蒋介石又来电督促,无奈之下,何当晚抵达北平,并向外界公开表态:“本人奉中央命令,北上视察,就便与宋司令、商主席及各地方负责当局,协商处理一切临时发生之问题,此外并未有何项任务,至于行政院驻平办事长官一职,是否就任,此时还未考虑至此,尚谈不到。”12月4日,蒋介石从驻日大使代办丁绍伋来电获悉日方态度或将有变,希望何多方接洽,“日来东京军部亦认为日本对于华北宜暂观国际形势,目下不可妄动,彼等之不驯者,陆续加以撤换,若中国此时对于华北与满洲之经济关系有妥善之处置,而又对于不良分子并用怀柔买收两策,则日军即无所施其技矣”。恰恰相反,何应钦在平可谓步履维艰,谋求与日方接洽,却四处碰壁。土肥原、酒井隆根据日方既定方针,向何施压,望其早日南返。12月4日,高桥坦警告:“当军分会撤废未久之今日,而为该会首领之何部长竟复来平,恐不久即生纠纷。”
宋哲元、萧振瀛对何应钦北上看似欢迎,实则坚决抵制行政院驻平办事长官的落地。12月2日,萧振瀛毫无忌讳地向北平军分会要员告知其自治计划,“现已决定组织北方行政委员会,委员由人民选举,或请中央加委,其组织法选举法等现尚在研究中,大约财政方面只关税暂不截留,其余北方税收概行留用”,总之此事势在必行,“无论中央允许与否,何敬之来平与否,决即实行”。12月5日,宋哲元向何应钦摊牌,告其“日方逼迫甚紧,须于今明日内决定办法”,为今之计,惟有抵抗、撤退、与日敷衍周旋三策,抵抗可暴得大名,撤退仍可封疆大吏,与日敷衍虽谓最痛苦之事,但却“为国家守领土,护财源,安人民,使国家有一机会”,言外之意已昭然若揭。
面对日方拒不接洽、二十九军又咄咄逼人的现实,何应钦感到行政院驻平办事长官势难就任。令何应钦意想不到的是,12月1日蒋介石为安抚宋哲元,已承诺何应钦北上不就行政长官,“临行之前中已面允其不就长官职责,而专为兄解除目前之困难,协助兄处理一切,并授兄以后对内对外各种之机密,尤其对于各种机构之如何改组与任务之如何分配,皆请兄与之开诚切商,勿稍客气”。因此,12月5日,何应钦致电杨永泰,表示无论对内对外均无以应付,主张由宋哲元负责冀察事务,请其向蒋转陈。蒋介石明白当此局势之下,中央必须让步,故而未予反对,仅表示“华北与冀察之组织意见,请兄斟酌当地情形,拟定具体办法呈报中央,俟核办可也”。
12月5日,何应钦与陈仪、熊式辉商议后,决定依照临行前蒋所定最后指示,制定四项原则:“(1)设立冀察政务委员会。(2)委员及组织由中央决定,人选以适宜于北方环境为标准,并任明轩为委员长。(3)一切军事、外交、政治、经济保持正常状态。(4)绝对避免自治名目及独立状态。如日人压迫,中央与地方一致行动”,“大约能如此办理,则内外暂可相安”。宋哲元当日避居西山,何应钦将四项原则告知秦德纯、萧振瀛,“渠等允照办理。惟谓明轩不能担任委员长,须另推他人担任,经职再三解释,渠等又谓可否于政委会之外别设一指导长官,由职担任,职复告以无此必要。结果如何,俟渠等商议,拟定方案后,再为电陈”。12月6日,萧振瀛致电蒋介石,将就四项原则赴津与日进行接洽。宋哲元、萧振瀛对于华北权力格局的利益诉求俨然实现在即。
为逼迫何应钦尽速答允组建冀察政务委员会,12月6日,宋哲元在平津各大报刊发表书面谈话,强调因辞去平津卫戍司令,“本人责任,从此当可减轻,此后一切困难问题,当悉听命何部长负责处理也”。何应钦对此虽多不满,因“宋对外发表谈话,意在使职独任其难,独负其责,职实处于进退维谷之境”,但判断宋哲元尚不至有过激行动,遂向蒋表示:“弟既来此,似宜俟诸事告一段落始归,不能因其恫吓即行回京。”蒋介石认为局势已至无可挽回地步,“华北倭寇不与敬之谈判”,而“宋哲元避往西山,萧往来津保,皆逼敬之离开之意,其势已去,不可挽救”,不得不密授最后机宜,“倘彼方始终拒绝磋商,蛮干到底,复对兄加以种种露骨的压迫,使兄万难再留时,则兄自可回京,一面将冀察事全交明轩兄妥慎处理,俟其妥定办法后,再由中央令行,一面应照会多田,本兄过徐谈话之大意,声明此次北上抱十分诚意,系为调整中日关系,以免事态恶化而来,不料彼方深闭固拒,致事与愿违,我方不能负其责”。12月7日,何应钦向蒋询问中央对华北最后处置办法,“万一日方必欲促成其所谓自治运动,而廿九军又不明确表示其态度时,究应如何应付?”蒋乃将萧振瀛赴津与日交涉成功的消息告知,示意“如有一线希望,则请兄仍暂驻平洽商,否则可先移驻保定暂观形势也”。当日萧振瀛亦由津返平,向何应钦告知与日军商洽已获结果,故而何乃再次致电蒋介石,报告:“据言能照职上钧座虞午电之组织办理,可不致再有问题。”何应钦与宋哲元、萧振瀛、秦德纯再三研讨后,“为使各方相安起见”,决议成立冀察政务委员会。
虽然华北各界赞成设立行政院驻平办事长官者不乏其人,如12月7日胡适、梅贻琦等向中央建言,稳定华北舍行政院驻平办事长官更无从谈起,“若中央无大员驻扎,恐非地方当局所能长期妥善应付,设最近复化局面重演一次,北方将不堪问”。但在华北既有权力格局下,伴随着日军咄咄逼人之势,南京国民政府毫无节制二十九军的实力,蒋介石苦心构想的行政院驻平办事长官无从实现,围绕冀察政务委员会的设置与权限,迅即与日方、二十九军展开博弈。
五 冀察政务委员会的设置与权限
面对二十九军主导冀察平津政局的现实,何应钦主张在冀察政务委员会筹设过程中,应尽力满足其权力诉求,以示羁縻,“就目前环境及实际情况言,惟有对明轩、仙阁、绍文诸人表示信任,结以恩义,方能期异日得其死力”。蒋介石对宋心存芥蒂,试图严格限制冀察政务委员会的权限。问题是日方答允萧振瀛设置冀察政务委员会,本就重在肃清中央在冀察平津的政治影响,蒋介石意欲主导冀察政务委员会的设置与权限谈何容易。故而蒋介石、何应钦、宋哲元、日军围绕冀察政务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委员人选、委员长权限等问题展开多方角力,呈现出冲突与妥协交织的复杂面相。
冀察政务委员会组织大纲的拟定,首当其冲。12月7日,何应钦与萧振瀛、秦德纯商洽后,拟定《冀察政务委员会组织大纲》,当即转呈蒋介石审阅。蒋试图限制冀察政务委员会的自治权限与政治地位,特别指出第九条应改为呈请国民政府核准备案,第十条应改为于必要时,得呈请国民政府修改之,询问“修改之处,或不必与对方再商,到时迳由中央发表,何如?”何应钦领会蒋之意图,8日向蒋表示所提修改各点至实妥帖,强调“必须加行政院三字者,盖所以别于西南政委会之组织,以明其范围较为缩小也”,表示组织大纲并未与日方商洽,故而大纲的修改不必征求日方意见。同日,萧、秦又向何应钦示意,组织大纲第八条尚需修改为:本会于必要时得设置各项特种委员会,其人选由本会聘任之,又得约设顾问、参、谘议专员若干人。何应钦主张答允宋、萧请求,为避免二十九军起疑,特意向蒋强调“此时不便再与仙阁谈及此事,使彼对中央始终感受隔阂也”。蒋对第八条修改颇多顾虑,当即向何应钦提议:特种委员会为办理何种事项而设置,必应略为标明,如只云于必要时,似显空泛,易滋流弊。鉴于蒋介石再三坚持,秦德纯不便拒绝,“如必需如此修改,请迳予修改”,何向蒋介石建议“若该条条文决照此修改,则(又得酌设顾问、参议、谘议专员若干人)十五字必须另提一行,方免意义含混也”。
即便二十九军已有所让步,蒋仍难安心,12月9日又要求“冀察政务委员会之上应加行政院字样,殊为必要也”。何应钦顾忌二十九军与日方态度,态度前后截然相反,10日致电蒋介石:“若突加行政院字样,日方以为中央别有用心,必又发生枝节,故职等之意以为仍照原议,无须加此三字为妥。”何应钦此时面对内外压力,急于脱身,蒋则希望何暂留北平稳定人心,为安抚何应钦,不再纠缠于组织条例各项琐事,“冀察政委会不再冠以行政院字样,委员改定为十七人至二十七人,大纲第八条改为本会于必要时经行政院核准得设置多项特种委员会,余悉如拟,连同大纲及人选均定于明日发表”。12月11日,何应钦闻悉中央发布冀察政务委员会大纲的消息后,迅即电蒋,祈求万勿公开发表,“此系为明轩、仙阁等之所请。至于何时发表,俟职返京面陈决定”。蒋却不为所动,强调“政委会条例已于刻前发表,不便收回”,由此亦可窥悉蒋对二十九军挟日自重的愤怒之情。
至于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人选,12月8日,萧振瀛、秦德纯向何应钦提交建议名单,“计宋哲元、万福麟、商震、王揖唐、刘哲、李廷玉、齐燮元、胡毓坤、高凌霨、萧振瀛、秦德纯、张自忠、程克、周作民、门致中,共十五人,以宋哲元为委员长”。蒋介石对部分名单颇不以为然,乃至冯玉祥亦致电宋哲元,“不可加入新社会之名单,以免万世之恶名也”,秦、萧思虑再三,答允扩大委员名额,删去与日关系密切的齐燮元。12月9日何向蒋介石报告与萧、秦商洽结果:(1)委员名额改为十七人至二十七人。(2)委员名单加入贾德耀、冷家骥、王绍贤三人。(3)齐燮元务请删去。(4)商震仍以加入为宜,如不加入,显予宋等以难堪,将来卅二军不能驻河北,于国防上极不利。此后宋又认为王绍贤资格稍差,声望不著,拟请改为石友三。蒋介石则针锋相对,12月10日提议增补王克敏、周作民为委员,“将来政会之财政事项以王任之;经济建设事项则以周作民任之较为适宜”。11日蒋阅悉孔祥熙的条陈:“似应酌加中央人员,否则将来开会时无人能为中央发言,一切决议难免不有破坏政令统一之处”,想法又变,决定增补委员名单,“嘱启予推其副团长或一师长加入政会列也。又王克敏、南桂馨、殷相、何竞武、温秀泉诸人似可加政会名内”。何应钦颇感左右为难,向杨永泰道出实情,周作民原在委员名单之列,因土肥原反对作罢,希望杨向蒋陈明事态紧急,“先就拟定之十七人发表”。杨永泰对何完全站在二十九军立场发言,颇多微词。无奈之下,何应钦与宋哲元再度协商,最终达成妥协,“明轩兄等赞成将王克敏加入冀察政委会任委员,即乞一并发表”。
12月11日,蒋介石授意杨永泰致电何应钦,“委员人选十七人,除以王克敏易商震外,余悉为所拟,顷已发表”,同时要求“暂行组织大纲第二条,设委员十七人至二十七人,拟将‘至二十七人’五字删去”。何应钦不置可否,明确拒绝蒋之提议,“删去五字本无不可,惟此间情形特殊,对于委员名额仍须稍留弹性,俾使伸缩。如嫌二十七人数目相差过大,则即改为廿一人或廿三人均无不可”。随着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名单的公布,围绕组织大纲的博弈看似告一段落,但双方观点的歧异并未消除,“宋等与某方正磋商适中办法,关于大纲体制内拟修多点,大概如下:(1)条文上行政院核准数字拟改国府准核;(2)财政外交等问题仍拟在大纲内列入条文”,此后国民政府与宋哲元围绕组织大纲的修改仍旧时有冲突。
此外,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哲元的权限亦是各方势力互不相让的焦点。12月7日有吉明警告外交部次长唐有壬:“在明轩权限未明以前,若何部长遽离北平,则问题仍未解决,且恐明轩有自行宣布之事发生,则困难更多”,直言“自治不过其名,根本问题仍在明轩之权限”。何应钦深悉华北乱局的关键所在,对于宋哲元的权限范围极为关注,12月8日向蒋询问宋哲元的权限如何设置,“至于明轩今后权限如何,似日方所必追问,此层应先准备,是否即照职北上时钧座指示之六项权限赋予明轩,抑须另行之处,乞速电示”。同时,何应钦、熊式辉、陈仪联名致电杨永泰,强调宋哲元权限问题事关北上交涉成败,“似宜于一定范围内赋予权限,俾便应付一切,否则中央若不赋予权限,日方亦必向之追求,反为不妥也”,望其向蒋着力陈说。
蒋、宋矛盾本就日趋激化,蒋介石显然不欲宋尽获此前赋予行政院驻平办事长官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人事之各项大权,故而向何应钦表示宋哲元权限以冀察政务委员会组织大纲为准,但无论如何,中央在华北税收不可由其控制,“如冀察军政费果须增加若干时,则中央宁可拨专款补助若干,吾人维系统一、报效国家,惟此而已。请以此意转告明轩兄,余可由兄斟酌处理”。12月9日,在蒋明悉何所言四项原则后,再次向何应钦明确指示:“交兄六项职权,如兄不就长官职,则应缩小范围;对于第二项币制问题,切勿提出,盖非万不得已,中央决不自毁其制,授人口实也。”日方认为宋哲元权限范围乃华北自治的核心问题,力图向国民政府施加压力,迫其就范。12月10日,广田弘毅指示有吉明,应督促国民政府履行11月30日唐有壬所提的六项原则,“此点至关重要,否则南京政府会耍阴谋诡计,回避具体实施这六项原则,或者使得华北自治的内容有名无实。如果这样的话,事态会更趋恶化”。须磨弥吉郎当即会晤唐有壬,要求国民政府加快成立冀察政务委员会,“中央对宋司令之职权,应明白予以规定”,同时强调冀察政务委员会应自行掌握华北税收,“华北重要问题仍为财政问题,如旧日张汉卿时代之办法,或现在西南之办法,岂不甚好,地方收入留作地方之用,可促进地方之发展也”。何应钦面对日、蒋态度强硬、互不相让的局面,左右皆非。恰巧秦德纯向何应钦表示,宋职权事,“有两种办法,一即由中央规定一小范围,在此范围内予明轩以适机应付之权;一即不必预示范围,遇事由明轩秘密请示办理,并谓明轩对此事并无成见”,何顺水推舟,主张将该问题留待回京后再作决定,12月10日致电蒋介石:“职意此事甚为重大,必须缜密研究斟酌至当,拟俟职等日内面陈一切后,方再行商量决定也。”宋哲元的职权问题由此搁置,但蒋介石与宋哲元、国民政府与日本围绕宋职权范围的博弈并未终止,成为影响此后蒋、宋与中日关系的重要因素。
何应钦感叹“此间不可一朝居也”,匆忙处理完毕各项事务后,12月14日抵达南京,向外界乐观表示:“现中央为综理冀察政务便利起见,已明令设立冀察政委会,以宋任委长,此后两省政务,得宋负责规划处理,必能蒸蒸日上,有优良之成绩。”风起云涌的华北自治运动,看似就此终结,实则华北在日军的步步蚕食之下,危机愈发深重。
六 余论
1935年华北自治运动作为内政外交双重因素交互影响的产物,不仅是日本有预谋的蚕食华北、实施其侵略中国计划的重要步骤,亦是“何梅协定”达成后,华北政治失序、中央与地方矛盾冲突激化的结果。蒋介石试图依靠何应钦北上,谋取对日妥协,重塑华北政治秩序,但在日军策动与宋哲元抵制之下,不仅行政院驻平办事长官无果而终,而且冀察政务委员会得以成立,中央与华北地方实力派的矛盾冲突依旧,华北危机日趋严重。通过以何应钦北上为中心考察1935年华北自治运动与国民政府的因应,或可对20世纪30年代国民政府华北统治策略的失当以及华北政治与中日交涉的复杂面相有更深层次的认知。
首先,1935年国民政府对日外交,在中日矛盾及中央与地方冲突的共同作用下,陷入从在地解决转为中央主导,再由中央主导被迫走向在地解决的恶性循环。华北自治运动酝酿初始,商震与川越茂围绕北平军分会裁撤展开交涉,萧振瀛与土肥原暗通款曲,外交呈现在地解决的倾向。随后蒋介石意欲主导对日外交,在与日本驻华大使有吉明展开会谈的同时,严禁地方实力派对日接洽,华北自治运动暂时停滞。待至蒋与有吉会谈无果而终,日方强调重点应与华北地方实力派交涉,蒋介石鉴于时势严峻,力促何应钦北上与日周旋,直至冀察政务委员会的成立,对日外交重回在地解决,甚或12月7日何应钦致电杨永泰,对中央与日接洽颇多责备之意,“须磨雨宫所言含有恫吓性质,我方竟向彼作如此表示,似于国家主权与体面均不相宜,万一根据今次之表示再来催弟离平,又将何以应付”。中央试图获取华北外交主导权的努力,彻底以失败告终。华北对日外交的在地化倾向愈演愈烈,直至卢沟桥事变爆发,未有些许改变,1937年7月11日宋哲元与日方就事变解决达成初步协定,蒋对内情毫不知悉,只能是在日记中臆测“宋如屈伏,则看其程度如何”。
同时,蒋介石面对各种困难挑战或紧迫性问题时,始终将何应钦视为他最为信任与最值得依靠的部属。蒋对何的外交主张虽多有不满,如1935年8月31日在本月反省录内特别提到“倭驻沪武官矶谷私提亡国条件,阅之,愤羞已极。而敬之、公侠视以为常,痛心欲绝”。但华北危局无人负责,蒋仍寄望于何应钦作为中央代表与日周旋,安抚地方派系,“兄此时能突然飞平,则其利诱之狡谋,不难消弭于无形,此则特救中国而且救我将领也”。何应钦认为“日惧中国之复兴,必欲置中国于死地”,在中日实力相差悬殊,而中央在华北的党政军势力又因《何梅协定》的限制异常薄弱,主张承认宋哲元主导华北的现实,蒋何立场多有歧异。无怪乎傅斯年感叹:“此间已软(恶心的软),又加以中央的软(善心的软),以水济水,如何是好!”何应钦身份与立场的歧异,即便以全权特使的身份莅临北平,亦难有作为。
此外,1935年华北事变期间,国民政府在日军层层进逼之下,采取妥协退让政策,不仅使得中央在华北势力荡然无存,更加剧了华北地方实力派的生存焦虑及其与中央关系的疏离。蒋介石执意坚持中央主导华北政局,但又对华北权力机构设置缺乏清晰的应对策略,无论是机构的改组方式、名称、权限,抑或是人选的最终确定,态度犹疑,变幻莫常,使得华北地方实力派在无人负责的局面下,彼此争权夺利,华北乱象纷呈。最终,在宋哲元与日方的合作与抵制之下,蒋介石被迫向宋哲元全面妥协,取消行政院驻平办事长官,中央对华北的控制进一步弱化。1935年12月9日,《大公报》公开批评国民政府的措置失当:“政府对日外交迄不能作较远之筹策,塘沽协定以后,不能预测今夏之冀察事件,今夏之时,未能作数月后变局之预防,始终被动,所失甚大。如此次之事,假令于六月间即着手布置,则受逼恐不至如近时之甚也。”华北危机之日趋深重,国民政府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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