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拿着父母赠与协议却没得到房子,只因两兄长行使撤销权
52fw.cn 07-02 次遇见韩老先生夫妇念在小儿子韩先生对他们照顾较多,便签订协议,将夫妇俩的一套房产赠与韩先生。可没成想,老俩去世后,因为两位哥哥不同意,拿着白纸黑字的《赠与协议书》,韩先生却没能得到房子。在北京西城法院今天上午召开的涉家庭房产纠纷专题通报会上,通报了几起父母说好了要赠给子女房产,却最终都撤销的典型案例。法官建议,家庭成员在签订房产赠与合同后,应当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暂时不具备过户登记条件的,应当先行办理公证手续。
韩老先生夫妇共有三个儿子,因为小儿子韩先生对自己照顾更多,两位老人便与小儿子签订《赠与协议书》,约定将二老位于西城区的一处房产赠与韩先生,其他子女无权提出异议。《赠与协议书》签订后,韩先生为顾及父母的感受,并未立即要求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等两位老人相继去世后,韩先生要求两位哥哥履行《赠与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