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小區高空拋物現象多拋物者要負這些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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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說法
物業管理方面有哪些義務?
昨日,京衡律師上海事務所副主任、高級合伙人律師鄧學平說,高空拋物屬於個人違法行為,從法律意義上,由拋物者或拋物樓層群體負責民事賠償,不屬於物業管理的范圍,物業公司不需要証明自己是否有過失。物業公司將物業管理的法定義務和合同義務舉証出來就可以了。全力配合業主解決高空拋物造成的損失,這是物業公司應該做的。
“物業管理企業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的安全事故承擔的法律責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來確定,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鄧學平說。
鄧學平說,針對物業,如果因高空拋物,而造成了社區內居民財產與人身安全遭受損失的情況,物業公司應及時配合相關部門進行取証,查找肇事者。他表示,《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