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将生活垃圾分类写入租房合同租客乱扔垃圾产生罚款,若拒交房
52fw.cn 04-24 次遇见晨报记者杨天弘实习生薛丹阳
“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将有害垃圾与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干垃圾混合投放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如因房客违反条例产生的罚款房客拒绝缴费,房东有权从其房屋押金里扣除。”
垃圾分类深入到社区,却碰到了瓶颈,对于流动性大的租户,不仅难于管理,就连宣传都无法顺利进行。此为,闵行区动了真格。昨天上午,闵行区七宝镇航华四村居委发起“绿色联盟”,召集小区沿街所有房地产经纪公司,共同拟定一份全新租赁合同,将“垃圾分类”写入合同。
白纸黑字写进合同“垃圾分类”获支持
崔辉辉和同伴一起租住在航华四村居委下的嘉丰花苑已有半年,从事IT行业的他们一直早出晚归,垃圾分类入户宣传的工作人员总是不能相见。如今,地产中介公司找他和房东新签租赁合同,白纸黑字,让他不得不认真重视小区的“分类垃圾”工作。
他承认,男生总是神经大条,之前他和同伴在家垃圾都是扔到一起。“现在这项条例写入合同,我们在家也会有意识地分类垃圾。”他说,来上海为了更好的工作,同样也希望有更好的环境,所以垃圾分类这样优化环境的举措,作为外来人员的他也是要鼎力支持的。合同约束模式尚属先例希望源头落实垃圾分类
航华四村四居委党总支书记孟振华介绍说,他所管辖的两个小区基本上都有20年的房龄。住在这里的居民都习惯了以前大楼门前就有垃圾桶,下楼就能扔垃圾的便利。后来小区开始推行垃圾分类,从干湿分离,到现在撤走所有垃圾桶,居民要扔垃圾需投放到指定投放点,他们发现仍有不少居民不按规定投放,垃圾桶撤走了,不少居民索性就堆放在以前摆放垃圾桶位置的地方,如此大大影响小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