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设"犹豫期" 7日内无理由退卡
52fw.cn 04-08 次遇见7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青岛市预付费式消费合同范本》(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消费者可有7天无理由退卡的“犹豫期”,以及“商家改变使用规则未提前30日征得消费者同意可退卡”等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条款。意见征集至12日截止。
首设“犹豫期”,7日内无理由退卡
该征求意见稿列明了预付消费卡的名称,合同范本为准
征求意见稿明示了经营者改变消费卡使用规则的,应提前30日告知消费者,征得消费者同意,消费者不同意的,可以要求退卡。
同时明确因经营者原因导致双方解除合同时,卡内金额退还的计算方式,包括按照单次服务价格优惠的、按照赠送金额优惠的以及不限次数的情形。
为增强本范本的执行力,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如果双方约定的其他消费条款与本范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范本为准。
《青岛市预付费式消费合同范本》(征求意见稿)已面向社会公示,广泛征询意见,如您有意见建议请登录“青岛市场监管”官微或发至市场君的邮箱[email protected],意见收集截至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