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函蓝色光标:相关股东为何终止原委托投票协议?
52fw.cn 04-07 次遇见7日早间,深交所向蓝色光标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相关股东签署终止原委托投票协议的背景和原因,是否违反原委托投票协议的约定,是否还存在其他的协议或者安排,相关股东未来是否存在减持股份的计划等。
4月3日,蓝色光标公告称,公司股东陈良华、吴铁、许志平与实际控制人赵文权于当日签署了《委托投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下称“终止协议”),终止原委托投票相关事宜。同日,赵文权与股东孙陶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孙陶然将其持有的全部8063.6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24%)及其孳生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赵文权代为行使,并在协议约定事项上与赵文权保持一致行动,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来源:蓝色光标公告
深交所要求蓝色光标对以下问题进行核实后说明:
第一,相关股东签署终止协议的背景和原因,是否违反原委托投票协议的约定,是否还存在其他的协议或者安排,相关股东未来是否存在减持股份的计划。
第二,在签署终止协议及与孙陶然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后,赵文权合计拥有公司表决权的比例仅9.06%,公司仍将赵文权认定为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