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当自制礼”——东汉前期“制汉礼”的逻辑理路及失败原因
02-13 次遇见提要:东汉前期出现“汉当自制礼”的呼吁及相关实践,背后有特殊的逻辑理路:认定西汉承秦礼阙,没能接续中断的先王之道。唯有制作“汉”礼,方能验证儒学意义上的王朝受命,这一使命须由“新汉”来完成。光武“受命”和封禅后之趋近“太平”,构成制礼作乐的两大前提。借助制“汉”礼,东汉谋求实现比肩三代的政制教化,继承先王之道而超越西汉。从班固《汉书·礼乐志》“汉无礼乐”的书写,可见东汉儒者对西汉礼阙的判定、惋惜及制汉礼的急切心态。“汉自制礼”反映了制作者对汉与三代、两汉关系的想象和重置,为东汉拟构了“以示百代”的理想方向。汉礼最终的流产,原因主要是操之过急的章帝和曹褒改变了光武帝注重协商的制礼路线,其创制是否为真正之汉礼遭到普遍质疑。随着章帝的离世,制礼之事也烟消云散。
东汉明帝至和帝时代出现了“汉当自制礼”的呼吁和尝试,但制礼作乐以失败告终。汉礼当制而未制的结局,使这一纲领中的“当”字突显出应然性的思想史意义。因西汉后期至新莽不乏各式制礼主张,东汉这一呼声没有引起学界足够的关注,学者多将其视为西汉复古运动的余波,只是个别好事者的偶然倡议;其不了了之的结局,印证了王莽改制失败后儒生制礼热情的彻底消退。与上述看法不同,笔者认为,一度兴盛的“汉自制礼”理念基于东汉立国的特殊背景,反映了东汉人求新求变的意识和建设本朝的构想,背后有迥异于西汉及新莽的逻辑理路。“汉礼”最终的失败另有其因,未必完全是儒生失去对礼乐的热情。本文着眼于东汉政权建立、巩固、开拓的历史背景下,重审“汉自制礼”的缘起、逻辑演绎及实践过程,揭示其时君臣汲汲制礼的心态及这种过分急切带来的后果。
一 “汉遭秦余,礼坏乐崩”:“汉自制礼”的逻辑理路
光武帝建武三十二年(中元元年,56)的封禅礼后,逐渐出现“太平乃制礼”的呼声。“世祖受命中兴,拨乱反正,改定京师于土中。即位三十年,四夷宾服,百姓家给,政教清明,乃营立明堂、辟雍。”“是时中兴三十余年,四方无虞,(刘)苍以天下化平,宜修礼乐。”东平王刘苍认为,新汉朝建立三十年而天下“太平”,制礼是对光武拨乱反正、功成治定的印证。“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礼记·乐记》),西汉所流行的“太平乃制礼”观念与东汉立国三十年之契机相结合,催生了“制汉礼”的思路。
明帝至和帝时期,曹充、曹褒父子及张奋先后提出“汉当自制礼”的主张。曾为博士和侍中的曹充活跃于建武晚年和永平初年,据《后汉书·曹褒传》载:
(褒)父充,持《庆氏礼》,建武中为博士,从巡狩岱宗,定封禅礼,还,受诏议立七郊、三雍、大射、养老礼仪。显宗即位,充上言:“汉再受命,仍有封禅之事,而礼乐崩阙,不可为后嗣法。五帝不相沿乐,三王不相袭礼,大汉当自制礼,以示百世。”帝问:“制礼乐云何?”充对曰:“《河图括地象》曰:‘有汉世礼乐文雅出。’《尚书璇机钤》曰:‘有帝汉出,德洽作乐,名予。’”帝善之,下诏曰:“今且改太乐官曰太予乐,歌诗曲操,以俟君子。”拜充侍中。
此议可与曹充的建武封禅议并置考察。曹充对比了殷高宗和光武帝,指出“殷统未绝”而“汉统中绝”之区别,论证光武“创革”之功高于殷高宗“中兴”。其建议颇受光武重视,故得参与“定封禅礼”。明帝永平元年(58),曹充强调光武受命远非一般意义的“中兴”。他表达了三层意思:第一,“再受命”。“汉再受命,仍有封禅之事,而礼乐崩阙,不可为后嗣法”。东汉王朝的受命尽管是汉的第二次(“再”),但货真价实,“仍”要封禅。光武受命、封禅,随后需制礼。因此制礼隶属于东汉。第二,“功成”。封禅告成意味着“太平”已至,制礼将光武拨乱反正之功镌铭后世。“功成”要求“制礼”,后者印证前者,二者互为因果,相辅相成。汉礼未成,就意味着尚未“功成”,东汉“受命中兴”尚未成功。第三,“汉当自制礼”。突出此礼独属于汉,而此前“礼乐崩阙”,制礼的主体必须是东汉。“当”显示了东汉人对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对应“不相沿袭”而言,突出制作的独立性,东汉要制作比隆周代的礼乐。承袭五帝三王的大汉也有自制礼的资格。“汉礼”与“周礼”相提并论,不必厚古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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