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签了三年 中介公司过半年就“毁约”要退房
52fw.cn 07-28 次遇见合同中的第七条规定
针对中介提的理由“房子不符合市场价”,张女士表示合同没有此类规定,但对方以合同第七条来回复。红星新闻记者在合同上看到,第七条中规定“(甲方)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根据张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四川悦冠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吴姓工作人员,其表示根据合同规定,张女士的房子不符合市场价格,合同上有写甲乙双方,若该房屋严重不符合规定的话,乙方可以无条件解除合同。
但对于合同中该房屋严重不符合规定的具体含义,吴先生称:“就是大致意思,别的房东都是租两千,她给我们租的三千,我们是傻的吗,我们给了押金,打了半年房租,她也没有一点损失。当初签的的时候她那个小区是新小区,没有人知道价格,她要是有什么不满意,打官司都可以,我们并不是说不给她赔钱,法院怎么判我们怎么赔。”
律师说法:
中介公司没有单方解除权
其行为应属违约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宋宏宇律师表示,中介公司的行为属于违约,其强调的不符合市场价不能作为单方面解约的理由,单方解除权只能由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现在的情况下,中介公司没有单方解除权,其单方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属于违约,张女士可以主张其承担违约责任,方式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由张女士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主张中介公司承担违约金。此外,因中介造成钥匙丢失,故其还应承担换锁的费用。
四川澳南律师事务所曾林刚律师认为,首先需要确认双方租赁合同的效力。从当前的资料和事实反映的情况来看,双方的合同并不符合《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故应属有效合同,双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合同有效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后方可不履行相应的义务。解除合同有三种方式:一是协商解除,二是法定解除,三是依约解除。当前中介公司是以依约的方式解除,其称依据合同约定的“若房屋严重不符合规定的话,乙方可以无条件解除合同”,但双方并没有对严重不符合规定的情形进行具体约定,属于约定不明。按照《合同法》第125条的规定,对合同条款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目的、交易习惯、诚信原则等进行确认;而交易价格是双方自愿达成的意思表示,且价格的波动是市场自然规律,市场价格现双方各执一词并无定论,也没有第三方权威机构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