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该咋处理?
52fw.cn 06-20 次遇见9月,平台共接听房产物业类咨询363件,占全月咨询总量的6.35%。咨询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房屋出租后,租赁方拖延支付租金且找不到人,如何依法解决;二是房屋租赁未到期,租赁方已经离开,但屋内有租赁方的物品,出租方能否将租赁方的东西搬走;三是租赁方与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但出租方拒绝退还押金,如何处理;四是租赁合同未到期,租赁方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出租方不退还押金和剩余租金是否合理;五是楼内管道漏水,导致自己家被水淹,物业是否承担责任等。
◆市民张女士来电咨询:自己租赁了一套房屋,签订了租期1年的租赁合同。租住3个月后由于工作调动到外地,无法继续租住该房屋,与出租方协商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租金时,出租方要求自己找到新的租赁者后再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租金及押金。这种要求是否合理?自己应该如何解决?
◆律师答复:租赁方的要求不违反法律规定。因为张女士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为一年,张女士提前提出解约要求属于违约,如果没有特殊约定或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应该继续履行。建议张女士与出租方进一步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