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诉或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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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提醒】
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该当亲自签章。保险营业员代为具名,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具名举动的追认。
《诠释(二)》涉及条款:第三条第一款 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署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具名或者盖印,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署理人代为具名或者盖印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具名或者盖印举动的追认。
【扼要案情】
保险公司的营业员张某与投保人王某是同窗关系。在张某向王某倾销保险产物时,王某在外地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