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给小三花了2600余万元,原配“战”小三要回了700多万
52fw.cn 05-27 次遇见南都讯 记者朱鹏景 通讯员 毛宇宁 林碧娜 王斌 在外面有了“小三”,还陆续向小三转账了2600万元用于在广东、湖北等地购房和消费,最终,事情被原配妻子发现,原配将小三告上法庭。记者获悉,近日,珠海市香洲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第三者白某(化名)向原配朱某(化名)返还受赠款项700余万元。
朱某与刘某(化名)是夫妻,两人于1995年登记结婚。在婚姻存续期间,刘某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与白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并且在朱某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频繁、大额转账将巨额现金无偿赠与白某,转移夫妻共同财产2600余万元。
朱某认为,白某与刘某之间赠与合同不仅违反了法律就夫妻对重大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及夫妻间应负相互忠实义务的强制性规定,且建立在婚外情基础上的财产赠与关系严重违背我国《民法通则》关于公序良俗及社会公德的规定及立法精神,双方间恶意串通行为亦损害朱某的财产利益,因此,白某与刘某之间赠与合同关系应依法认定自始无效,白某恶意取得前述财产无法律依据,依法应予全数返还。
小三:银行转款行为系职务行为
庭审中,白某辩称,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赠与和被赠与的关系。朱某提供的转款凭证仅仅只能证明刘某与白某之间存在银行转款行为,白某与刘某之间的银行转款行为是白某的职务行为,是白某为刘某工作的具体表现。
而刘某作为本案的第三人在庭审中承认与白某存在婚外情关系,并承认与白某保持情人关系期间,在妻子朱某不知情下,擅自赠与白某大量钱财,赠与白某的钱财主要用于白某在广东、湖北购买房产及其他大额个人消费。
法院:小三应返还所赠款项
法院经审理认为,无偿性是赠与合同最为本质的特征,虽然白某与刘某之间没有书面或口头赠与合同,但刘某通过自己或他人银行卡向白某的银行账户转入大额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