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儿不养老”引纠纷父亲要撤赠与合同
52fw.cn 08-12 次遇见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记者樊丽)因无法适应养老院生活,年过八旬的杜某另行租房居住,导致家庭矛盾升级,为此儿子小杜停止给他支付赡养费。没想到,杜某以小杜不尽赡养义务为由,将小杜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还之前他赠与小杜的2.8万元。记者10月31日获悉,经城关区法院审理查明,小杜并不是不尽赡养义务。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小杜继续给付杜某赡养费,杜某的诉求被驳回。
小杜工作较忙,无法照顾80多岁父亲的生活起居。为让父亲能老有所养,小杜经再三考虑和实地考察后,于2009年将父亲送到一家养老院生活,他在周末闲暇时去看望父亲。但被送往养老院的杜某,离开儿子后备感孤独,并在养老院生活近3年后,于今年初离开养老院独自在外租房居住。杜某的这一举动,让儿子小杜生气不已。于是,他停止向杜某支付赡养费。一对倔强的父子因此矛盾不断,杜某一气之下将儿子小杜起诉至兰州市城关区法院。
杜某在诉状中称,他年老体衰且患有疾病,丧失了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他曾多次向儿子小杜索要生活费均遭拒绝,儿子小杜对其有赡养义务却不履行,因此请求法院撤销他在儿子结婚时赠与的8000元钱和儿子买房时赠与的2万元钱。
对此,城关区法院一审认为,法律规定,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本案中,杜某因和家人关系不睦,独自在外生活,期间的生活费用均由小杜负担,今年初杜某因过不惯养老院的生活,从养老院搬出独自租房居住,家庭矛盾升级,小杜暂停给付生活费,但经过法院调解,小杜愿意继续给付赡养费并实际履行,因此,小杜并不是不尽赡养义务。据此,驳回杜某的诉讼请求。
(原标题:兰州:“儿不养老”引纠纷父亲要撤赠与合同)